在台灣穩定幣法案最快今年 6 月上路的前夕,兆豐金控董事長董瑞斌公開說出了許多銀行高層心裡的話:「銀行發行穩定幣,我還想不出來有什麼優勢。」 (前情提要:金管會彭金隆:台灣穩定幣將由「金融機構」先發行,最快 2026 年六月上路) (背景補充:穩定幣只是「數位悠遊卡」?一場扼殺台灣加密未來的認知作戰) 兆豐銀行目前正在 25 家海外分行測試以 USDT 進行跨境匯款,結果是 14 家因當地監管限制根本無法執行,成功率不到六成。這個數字,是兆豐金控董事長董瑞斌在玉山科技協會論壇上,親口提出的。他的結論是 「如果是為了金融創新而創新,最後沒有人用,那跟 NFT 一樣,是一個教訓。」 雖然當前 FinTech 業界普遍看待台灣金融業相對保守。但董瑞斌表示自己的質疑有具體的金融邏輯,提出質問,銀行做穩定幣,在哪個環節能賺到錢? 兆豐金董座:三個在台灣發行穩定幣的死穴 董瑞斌表示,穩定幣第一個死穴是台灣境內的支付場景根本不需要它。台灣的境內匯款已經做到約定轉帳兩分鐘到帳、手續費 0 到 15 元,VISA、Mastercard 長期壟斷零售支付,連信用卡業務都「做得苦哈哈」。穩定幣要在這個市場切入,沒有剛性需求,也沒有費用空間。 第二個死穴是跨境匯款的場景,跨境匯款確實是穩定幣最常被提及的優勢,速度約 20 分鐘、費用低於銀行電匯的 420 至 1,100 元台幣。 但董瑞斌拋出問題,「有人會用兆豐發行的美元穩定幣」嗎?董瑞斌直白地說,兆豐在美國、日本的知名度不足,難以推動美元或日幣計價的穩定幣。穩定幣的信用核心是發行機構的公信力,在這個維度,Tether 的 USDT 已佔全球穩定幣市值的 61%,贏者通吃的格局已經形成。 第三個死穴是監管要求,讓銀行發行穩定幣的收益模式徹底崩解。 全球主要經濟體,包括美國、歐盟、英國、新加坡、香港、阿聯酋和日本,已對銀行發行穩定幣設下 100% 法幣準備金要求。意思是客戶存入 1 美元,銀行就要凍結 1 美元,無法用於放貸,銀行傳統的存放款利差收入,在穩定幣業務中是完全歸零。 董瑞斌的原話是:「100% 法幣準備要求,導致我就付不起任何利息。」連吸引客戶的誘因都沒有,這門生意怎麼做? 全球銀行面對的問題 這個困境不是兆豐個案,而是全球銀行業共同面對的結構性矛盾。 根據《支付協會》(The Payments Association)的估算,若全球有 10% 的跨境支付轉向穩定幣,銀行每年的手續費損失將達數百億美元。銀行並非不懂風險,而是正在被迫在「投入成本測試」與「眼睜睜看客戶跑去 Tether」之間做選擇。 Tether 本身也不是沒有爭議。其準備金中約有 20% 為非現金資產,包含擔保貸款、比特幣和貴金屬,距離「100% 法幣準備」仍有落差。受規範的銀行若要發行穩定幣,反而得承擔更嚴格的透明度審計成本,等於在用高成本的產品,與監管鬆散的對手競爭。 兆豐測試標準引起社群爭論 兆豐銀表示「穩定幣按匯款比率收費」,而銀行業者普遍有手續收費上限,穩定幣的確具有小額跨境匯款收費較便宜的優勢,但是超過 7000 美元,換約新台幣 20 萬元以上的匯款則是銀行較具優勢。 兆豐銀提供的測試資料顯示,銀行跨境匯款一般是 2 小時內到帳,國內銀行手續費落在 420 至 1100 元,包含郵電費 300 元加上萬分之五的匯費(有最高 800 元上限)。穩定幣跨境匯款是一般 20 分鐘內到帳,手續費為 2 USDT 加上 0.2% 的交易手續費。 因為以上數據和長期使用鏈上匯款的用戶經驗明顯不相符,也引起不少加密社群討論,「哪一條鏈需要 20 分鐘確認?」、「0.2% 的交易手續費是法幣交易穩定幣的費用嗎?」 以 BNB、Tron、或是大部分 ETH Layer2 匯款,發送代幣加上確認區塊時間,至多在 1 分鐘內。原生傳送手續費落在 0.1 美元以下。 銀行不想做,不代表不好用 用戶的匯款需求一但有了對比,穩定幣也許會成為銀行非常強勁的競爭產品。兆豐金董事長的確很誠實的講出在台灣,銀行不想發行穩定幣的理由;但穩定幣匯款不一定就「輸給銀行電匯」,我這講得很保留了。 金管會預告法案最快 2026 年 6 月上路,穩定幣發行主體將以金融機構為主。監管框架正在快速成形,但銀行端最直接的聲音,是兆豐董座在論壇上表達的,做了穩定幣有沒有人要用?有沒有錢賺?目前兩個答案在台灣都很茫然。 相關報導 金管會彭金隆:台灣穩定幣將由「金融機構」先發行,最快 2026 年六月上路 該如何看金管會版本「加密專法」草案?銀行發台幣穩定幣?公眾若有意見網上留言 金管會公開虛擬資產「指導原則草案」10 大監管方向:禁發穩定幣、衍生品、需銀行信託 穩定幣只是「數位悠遊卡」?一場扼殺台灣加密未來的認知作戰〈兆豐金董事長:穩定幣三大死穴沒人能賺錢?直言「銀行發行想不出優勢」〉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動區BlockTempo《動區動趨-最具影響力的區塊鏈新聞媒體》。